Saturday, October 15, 2011

食物敏感的反應

進食致敏食物後,不必待到食物被消化、吸收,食物過敏病人最快可於幾分鐘內出現敏感反應。「急性反應的徵狀一般廿四小時內會消退,或出現後約三、四小時減退。

但有部分病人,病徵可能八至十二小時後重臨,出現late phase response(遲緩反應),即第二輪反應。亦有病人於徵狀消退兩、三天後,出現慢性反應,即會出濕疹濕疹會持續一段時間,一般需藥物治療才會痊癒。」

過敏病科醫生補充:「即使驗血或皮膚測試呈陽性反應,病人吃下致敏食物也不一定會有反應。故證實有陽性反應後,我們會再進行激發性測試,即在過敏病科醫生醫務所讓病人試食該種食物,看其會否產生敏感反應。

因有個別病人,尤其是濕疹病人,我們較難判斷到病徵是否由食物引起。故測試出病人對某種食物敏感後,一般會叫他先戒吃該種食物兩星期,然後再試吃,觀察幾天看看有否出現濕疹,以確保斷症準確。」

參考資料: www.allergy.hk , www.allergyhk.org


以上所提供的資訊僅作為教育及參用途,如果你有任何醫療問題,應向自己的過敏病科醫生查詢,而不應單倚賴以上提供的資料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